关于《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上海开业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开业网提供上海工商注册、公司注册、营业执照代办等服务,欢迎前来咨询。
  • 代理记账百强服务商
  • 记账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 企业设立代理协会理事单位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开业网

关于《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350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了《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部署安排,前期税务总局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3个地区开展了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并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将受票方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经税务总局同意,现将四川省纳入全电发票开票试点地区范围,全国其他省市将根据试点工作安排逐步纳入开票试点范围。

  二、上海市纳税人何时可以开始接受其他省市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根据全电发票推广工作安排,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地区省级税务机关试点公告为准。上海市纳税人可以同步接收新增开票试点地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咨询客服 电话联系